江蘇衡芃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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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估價,全稱為房地產資產評估。臺灣稱其為"不動產估價";香港稱其為"物業估價",都是一個意思。房地產估價,是指專業估價人員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一種活動。
估價目的,是指估價結果的期望用途,或者說,是指為何種需要而評估房地產的價格。房地產估價目的具體可以分為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入股、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保險、納稅、征地和房屋拆遷補償、房地產分割合并、房地產糾紛、房地產拍賣、投資決策及企業各種經濟活動中涉及的房地產估價(如企業合資、合作、聯營、股份制改組、合并兼并等);估價結果的價格類型也可分為土地出讓底價、入股價格、買賣價格、租賃價格、抵押價格、投保價格、課稅價格、征用價格和投資價格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估價目的將影響估價的結果。因為估價目的的不同,相應的估價原則、因素和采用的估價方法就有可能不同。
估價流程:
收費標準:
(一)按國家計委,建設部1995年7月17日計價格【1995】《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該收費標準是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頻率分檔累進計數,具體標準如下:
檔次 |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 累計計費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5 |
2 | 101至1000 | 2.5 |
3 | 1001至2000 | 1.5 |
4 | 2001至5000 | 0.8 |
5 | 5000至8000 | 0.4 |
6 | 8000至10000 | 0.2 |
7 | 1000以上 | 0.1 |
(二)國家計委、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 國發[1987]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局(委員會)、土地(國土)管理局(廳):
為促進土地價格評估工作的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規定,對土地價格評估實行有償服務。具體收費如下:
序號 | 土地評估總額(萬元) | 累計計費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4 |
2 | 101至200 | 3 |
3 | 201至1000 | 2 |
4 | 1001至2000 | 1.5 |
5 | 2001至5000 | 0.8 |
6 | 5001至10000 | 0.4 |
7 | 1000以上 | 0.1 |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2號
第四章 估價管理
第二十四條 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估價業務。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各類房地產估價業務。二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司法鑒定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暫定期內的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司法鑒定、城鎮房屋拆遷、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
房地產估價的具體業務范圍如下:
1、房地產抵押、出資、處置價值評估;
2、地產轉讓價格評估;
3、司法仲裁涉及的房地產價值鑒定評估;
4、企業重組、改制土地價值評估;
5、土地出讓價格評估;
6、土地轉讓、出租、抵押土地評估;
7、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評估;
8、征收土地稅費涉及的土地評估;
9、其他目的的土地/房地產評估。